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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员 社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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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五章 会员管理
第二章 会员分类 第六章 会员服务
第三章 会员申请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章 会员权利与义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筑涂料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英文名称:The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of Architectural Coatings, Ministry of Construction , P.R.C. (ERCAC) ,是国家建设部批准,由国家计委、国家建设部联合评审通过,于2003年3月正式开始组建。

第二条、工程中心致力于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和服务、技术研发与技术推广、提高行业技术水平、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促进中国涂料企业的共同成长,面向国内和国际发展会员。

第三条、为加强工程中心会员管理,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会员提供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筑涂料工程研究中心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会员享有本办法规定的相应的会员权利,履行相应的会员义务。

第二章 会员分类

第五条、工程中心高级会员分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第六条、个人会员:
个人会员应是热爱或从事涂料相关领域工程事业,承认本办法,自觉履行会员义务的公民。
个人会员分普通会员、资深会员和荣誉会员:
1、 普通会员是指加入工程中心会员不到3年,热爱或从事涂料相关领域工程事业的人员;
2、 资深会员是指在涂料工程领域有一定影响,在国家级涂料工程专业刊物上发表过5篇以上论文或出版过有关专著,或加入工程中心3年以上的个人会员;
3、 荣誉会员是指在涂料工程领域有突出贡献,长期帮助工程中心开展工作的个人会员。荣誉会员为工程中心的终身会员。

第七条、团体会员:
团体会员应是承认本办法,自觉履行会员义务的各类企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其他组织机构。

第三章 会员申请

第八条、 会员的征集和登记由工程中心技术培训事业部承担。

第九条、 经工程中心授权的其他机构可以根据工程中心的统一安排,以工程中心的名义征集会员。

第十条、 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愿意履行会员义务,致力于为中国建筑涂料行业发展贡献力量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均可申请成为工程中心高级会员。

第十一条、 申请加入工程中心的团体或个人应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筑涂料工程研究中心团体(个人)会员申请表》(在线或下载后填写),报送工程中心理事会秘书处,经审核批准并颁发工程中心会员证书后,正式成为工程中心会员。
工程研究中心对申请加入的会员实行备案注册制度。

第十二条、工程中心会员证书分为团体会员证、团体会员代表证和个人会员证书(包括资深会员证书和荣誉会员证书)。

第十三条、 团体会员申请
1、 申请条件:
热爱涂料工程事业,从事涂料及其相关产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机关团体,积极参与新产品、新技术推广活动,承认本工程中心章程,遵守工程中心会员管理办法,自觉交纳会费。
2、 申请程序:
由工程中心会员推荐或直接向工程中心提出申请,被推荐或提出申请单位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筑涂料工程研究中心团体会员申请表》,报送工程中心理事会秘书处备案。
3、 批准:
由工程中心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审核批准。

第十四条、 个人会员申请
1、 申请条件:
热爱或从事涂料相关领域工程事业,承认本办法,自觉交纳会费。
2、 申请程序:
由工程中心会员推荐或直接向工程中心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筑涂料工程研究中心个人会员申请表》,报送工程中心理事会秘书处备案。
3、 批准:
普通会员由工程中心理事会秘书处审核批准;资深会员和荣誉会员由工程中心理事会授权的理事长办公会审核批准。

第四章 会员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 工程中心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个人会员的权利:
1、 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对工程中心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 优先参加工程中心举办的各种会议、交流、培训等活动
4、 优惠或优先获得工程中心的出版物和技术资料,免费获得会刊和通讯录;
5、 获得中心网站会员账号,享受网站所有资源;
6、 有要求工程中心优先提供技术咨询和资料查询的权利;
7、 加入自愿,退出自由。

(二) 团体会员的权利
1、 团体会员的代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对工程中心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 可选派代表参加工程中心举办的各项活动;
4、 优惠或优先取得工程中心的出版物和技术资料,免费获得会刊和通讯录;
5、 可要求工程中心优先提供技术咨询和协助举办培训班;
6、 获得中心网站会员账号,享受网站所有资源,发布相关信息;
7、 团体会员有要求工程中心优先提供技术成果鉴定或产品推荐的权利;
8、 加入自愿,退出自由。

第十六条、 工程中心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 个人会员
1、 遵守工程中心章程和会员管理办法,维护工程中心合法权益;
2、 积极参加和支持工程中心的各项活动;
3、 积极参加研究、探讨涂料技术及其产业化的学术、技术活动;
4、 积极撰写涂料技术及其产业化的学术论文、科普文章,做学术报告、科普报告,就技术工作向工程中心提出建议;
5、 积极参加工程中心组织的技术咨询服务活动;
6、 按时交纳会费。
(二) 团体会员
1、 遵守工程中心章程和会员管理办法,维护工程中心合法权益;
2、 完成工程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和支持工程中心的各项活动;
3、 指定一名人员(应是工程中心团体会员代表或其委托代办人)代表本团体和工程中心保持联系,参加工程中心及其授权机构组织的有关活动;
4、 协助工程中心开展有关学术交流、咨询和宣传普及等方面的活动;
5、 积极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市场推广活动;
6、 按时交纳会费。

第五章 会员管理

第十七条、会员的管理由工程中心负责,具体工作由工程中心技术培训事业部承担。

第十八条、团体会员设会员代表一名,代表其履行职责。会员代表应当是团体会员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团体会员更换会员代表,应向中心提出更换申请和继任人选。

第十九条、会员变更
(一)会员资格变更: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会员资格相应变更
1、 两个或两个以上会员合并,原会员资格由存续方或新设方继承;
2、 会员分立成两个或两个以上具备会员条件的机构的,原会员资格由其中一个机构继承,其余机构另行申请加入。
(二)会员登记变更:会员发生下列变更事项,工程中心会员登记变更,会员应根据变更事项提交相应的变更登记文件:
  1、会员名称变更的;
  2、会员单位注册地变更的;
  3、会员单位会员代表变更的;
  4、会员单位通讯方式变更的。
第二十条、会员资格终止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会员资格相应终止:
  1、 申请退会的;
  2、 发生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或违反法律法规的;
  3、 会员连续两年不交纳会费的;
  4、 长期不能正常履行会员义务的;
  5、 受到工程中心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的。
会员资格终止时,工程中心收回原会员工程中心会员证书,并在工程中心网站、刊物或媒体上公告。

第二十一条、被暂停资格的团体会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工程中心说明情况,并制定下年度活动计划,交纳所欠会费,然后进行注册。未通过注册的会员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其会员证书由工程中心予以废止。

第二十二条、会员每四年为一届。会员应根据本办法规定及时、足额交纳会费。年费应在上年年末交纳,入会费应在申请加入会员时交纳。

第二十三条、工程中心会费标准如下:
1、 个人会员300元/年,每届1000元;
2、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会员500元/年;
3、 企业团体会员700元/年。

第二十四条、工程中心根据会员的需要,可为会员提供延伸服务,费用按照服务内容收取。

第二十五条、延伸服务费可随时交纳,交纳后可享受一年的延伸服务,亦可交纳数年的费用。

第二十六条、对为中心或建筑涂料行业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中心可视情形给予下列奖励:
  (一)书面表扬;
  (二)通报表扬;
  (三)公开表彰;
  (四)作为中心评比活动的参考依据;
  (五)中心认为合适的其他形式的奖励。
  前款所列形式的奖励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中心规章的会员,工程中心可采取书面或口头的形式进行提醒或质询,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协会对会员的处分形式包括:
  (一)书面批评;
  (二)通报批评;
  (三)公开谴责;
  (四)暂停部分会员权利;
  (五)暂停会员资格;
  (六)取消会员资格。
  前款所列的处分形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六章 会员服务

第二十八条、 为会员提供的服务由工程中心或中心授权的服务机构承担。为会员提供的服务分为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

第二十九条、 个人会员享受的基本服务
1、获得工程中心网站高级个人会员账号,无限制享受工程中心网站所有资源;
2、免费浏览新技术新产品及发布新产品信息和项目信息,查询专利技术,提供各栏目的数据搜索和资料下载;
3、在网站、会刊上刊登信息、论文,优秀论文可入选工程中心组织的正式出版的论文集;
4、免费获得全年工程中心出版期刊两份(电子版),定期获赠会员通讯录,定期获得会员动态信息及新知介绍;
5、免费享受工程中心专家团的远程咨询服务;
6、参加优秀会员评选,优异者将被聘为工程中心资深会员,拥有更多服务和权益;
7、免费发布项目合作信息;
8、优先优惠参加工程中心举行的培训、展会等活动;
9、免费参加工程中心举办的会员联谊活动。

第三十条、 工程中心根据个人会员需要,可在会员提出需求的期限内,为个人会员提供延伸服务。
普通会员延伸服务费每年500元;
资深会员延伸服务费每年300元;
荣誉会员免收延伸服务费。

第三十一条、 个人会员享受下列延伸服务:
1、优惠提供国内外涂料相关领域专利、标准、技术法规、技术资料检索;
2、购买工程中心技术资料、专业报告、论文集、出版物等优惠10%,行业相关书籍按具体品种折价优惠;
3、参加国内培训优惠10%,免费网上培训8课时,超过8课时按市场价80%收费;
4、使用工程中心开放实验室优惠10%;
5、定制培训与岗位技术资格认证配套服务。

第三十二条、 团体会员享受的基本服务:
1、 获得工程中心网站团体会员账号,无限制享受中心网站所有资源;
2、 工程中心网站提供独立的厂商园地“我的企业”,可以自由添加、删除、修改企业信息,定制所需信息;
3、 企业团体信息免费加入到工程中心数据库,在企业黄页中优先显示,每日新进企业展示;
4、 工程中心对会员企业进行评估,定期进行企业推荐,在网站重要位置醒目展示;
5、 免费发布产品信息,加入到产品黄页,推荐产品优先展示;
6、 免费发布项目合作信息;
7、 参加优秀会员单位评选,优异者将拥有更多服务和权益;
8、 按市场价的80%在工程中心有关出版物上刊登广告;
9、 免费获得全年工程中心出版期刊两份(电子版),定期获赠会员通讯录,定期获得会员动态信息及企业和产品目录;
10、 提供企业产品推荐、质检中心产品质量检验、企业资格认证等优惠服务;
11、 优先优惠参加工程中心举行的各项活动;
12、 免费参加工程中心举办的会员联谊活动。

第三十三条、 工程中心根据会员开展工作的需要,可在会员提出服务需求的期限内,为团体会员提供A、B、C三类延伸服务(自愿参加)。
延伸服务费用如下:
1、 A类服务每年3500元;
2、 B类服务每年2500元;
3、 C类服务每年1500元。

第三十四条、 A类服务:
I 信息资料服务
1、国内外涂料相关领域专利、标准、技术法规、技术资料检索文本提供(全年累计1500元以内免费,超过1500元按实际价格收费);
2、提供全年会刊和涂料工程论文集一套;
3、购买工程中心技术资料、专业报告、论文集、出版物等优惠25%,行业相关书籍按具体品种折价优惠。
II 培训服务
1、为会员单位设计培训计划,推荐培训教材和培训教师;
2、团体会员的代表(或指定一人)参加国外培训(考察)优惠8%,参加国内培训优惠20%;
3、团体会员的代表(或指定一人)每年享受一门免费网上培训课程(任选),其他课程可享受20%的优惠。
4、为团体会员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和资格认证提供支持。
III 技术服务
1、免费参与工程中心举办的所有的推广展示活动;
2、可享有每年不少于三次由工程中心及其媒体同盟组织刊登的宣传机会;
3、使用工程中心开放实验室优惠20%;
4、产品质量检验免申请费,检验费用优惠20%;
5、产品推荐优先,推荐及其相关费用优惠20%;
6、拥有工程中心组织的技术、规范和产品评审的优先参与权;,
7、拥有工程中心举办的行业技术交流活动和技术培训的优先权,及提供的配套服务;
8、免费获得工程中心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
9、会员的高新技术成果和项目,工程中心优先扶持和推广。

第三十五条、 B类服务:
I 信息资料服务
1、国内外涂料相关领域专利、标准、技术法规、技术资料检索文本提供(全年累计1000元以内免费,超过1000元按实际价格收费);
2、提供全年会刊和涂料工程论文集一套;
3、购买工程中心技术资料、专业报告、论文集、出版物等优惠20%,行业相关书籍按具体品种折价优惠。
II 培训服务
1、为会员单位设计培训计划,推荐培训教材和培训教师;
2、团体会员的代表(或指定一人)参加国外培训(考察)优惠8%,参加国内培训优惠15%;
3、团体会员的代表(或指定一人)每年享受一门免费网上培训课程(任选),其他课程可享受15%的优惠。
4、为团体会员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和资格认证提供支持。
III 技术服务
1、免费参与工程中心举办的所有的推广展示活动;
2、可享有每年不少于二次由中心及其媒体同盟组织刊登的宣传机会;
3、使用工程中心开放实验室优惠15%;
4、产品质量检验免申请费,检验费用优惠15%;
5、产品推荐优先,推荐及其相关费用优惠15%;
6、拥有工程中心组织的技术、规范和产品评审的优先参与权;
7、拥有工程中心举办的行业技术交流活动和技术培训的优先权,及提供的配套服务;
8、免费获得工程中心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
9、会员的高新技术成果和项目,工程中心优先扶持和推广。

第三十六条、 C类服务:
I 信息资料服务
1、国内外涂料相关领域专利、标准、技术法规、技术资料检索文本提供(全年累计500元以内免费,超过500元按实际价格收费);
2、提供全年会刊和涂料工程论文集一套;
3、购买工程中心技术资料、专业报告、论文集、出版物等优惠15%,行业相关书籍按具体品种折价优惠。
II 培训服务
1、为会员单位设计培训计划,推荐培训教材和培训教师;
2、团体会员的代表(或指定一人)参加国外培训(考察)优惠8%,参加国内培训优惠10%;
3、团体会员的代表(或指定一人)每年享受一门免费网上培训课程(任选),其他课程可享受10%的优惠;
4、为团体会员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和资格认证提供支持。
III 技术服务
1、免费参与工程中心举办的所有的推广展示活动;
2、可享有每年不少于一次由工程中心及其媒体同盟组织刊登的宣传机会;
3、使用工程中心开放实验室优惠10%;
4、产品质量检验免申请费,检验费用优惠10%;
5、产品推荐优先,推荐及其相关费用优惠10%;
6、拥有工程中心组织的技术、规范和产品评审的参与权;,
7、拥有工程中心举办的行业技术交流活动和技术培训的优先权,及提供的配套服务;
8、免费获得工程中心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工程中心负责修改和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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