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DC 667.6:629
.12.011
GB 6746-86
船用油舱漆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oil tank coating of ships
本标准适用于装载除航空汽油、航空煤油等特种油品以外的石油烃类油舱内表面用漆。
技术要求
1.1 一般要求
1.1.1 油舱漆系统的组成应由生产单位确定,除另有说明外,本标准所规定的漆膜性能、测试方法等均指油舱漆配套系统。
1.1.2 所有油舱漆应能在通常的自然(或人工)环境条件下干燥或固化。
1.1.3 油舱漆配套系统的各层漆,涂漆间隔时间在符合产品技术要求时应尽可能的缩短(在25±1℃,相对湿度60~70%下不得超过24h)。
1.1.4 组成油舱漆系统的各层漆应相互配套,漆膜厚度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1.1.5 对油品的污染性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1.2 技术指标
产品应符合下列技术指标:
|
项
目 |
指
标 |
|
附着力,kg
•f/C㎡
不低于 |
3 |
|
柔韧性,㎜
不大于 |
3 |
|
耐冲击性,kg
•㎝ |
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
|
耐盐雾性(600h),级 |
1 |
|
耐盐水性:3%盐水浸泡 25±1℃ 21d 80±2℃ 2 h |
漆膜不起泡、不脱落 |
|
耐油性:常温21d 耐汽油 耐煤油 耐柴油 |
漆膜不起泡、不脱洛 |
试验方法
2.1 <錰ont>附着力
GB ?
5210-85
粘着拉开法》进绣。
2.2 柔韧性
按錰ont SIZE="3">GB
1727-79?font>《漆膜一板制备法》制板,按GB
1731-79<錹nt FACE="??ì?,SimSun" LANG="Z?CN" SIZE="3">《漆膜柔韧性测定峰》测定。<錼>
2.3 耐冲击性
?
錬>2.4 耐盐雾性錬r>
<錹nt FACE="??ì?,SimSun" LANG="Z?CN" SIZE="3">按GB
1771-79<錹nt FACE="??ì?,SimSun" LANG="Z?CN" SIZE="3">《漆膜耐盐雾测定峰》进行。达到1740-79《漆膜耐湿热测定法》
2.5 耐盐水性
<錰ont>按<錹nt SIZE="3">GB
1763-79<錰ont>《漆膜耐化学试剂性测定法》中的耐盐水性测定法甲法(常温25±1℃耐盐水法)及乙法(加温耐热盐水法)进行。乙法试验温度为80±2℃。
2.6 耐油性
按GB
1734-79《漆膜耐汽油性测定法》中的甲法进行。如在试验结束时漆膜出现轻微软化,可在环境温度25±1℃和相对湿度60~70%的条件下干燥8d,再进行检验,此时不得呈现软化现象。
验收规则
3.1 产品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并应保证所有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技术指标。产品应有合格证,必要时另附有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等。
3.2 收货部门有权按本标准的规定,对产品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不符合本标准技术指标规定时,供需双方共同按GB
3186-82《涂料产品的取样》重新取样进行检验,如仍不符合本标准技术指标时,产品即为不合格,收货部门有权退货。
3.3 产品按GB
3186-82进行取样,样品应分为两份,一份密封贮存备查,另一份作检验用样品。
3.4 供需双方应对产品包装及数量进行检验、核对,如发现包装破损,数量有出入等现象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3.5 供需双方在产品质量上发生争议时,由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执行仲裁检验。
4.1 产品应贮存于清洁、干燥、密封的容器中。容器附有标签,注明产品型号、名称、批号、重量、生产厂名及生产日期。
4.2 产品在存放时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并隔绝火源,远离热源,夏季温度过高时应设法降温。
4.3 产品在运输时,防止雨淋、日光曝晒并且符合运输部门有关的规定。
4.4 产品在符合4.2的存放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有效贮存期为一年。超过贮存期可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如结果符合要求仍可使用。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提出,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化工部涂料工业彦究所负责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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