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
ZB G 51 107-88
S01-3 聚氨酯清漆(分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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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氨酯清漆(分装)的技术条件及其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保护、木器装饰用的具有良好耐水、耐磨、耐腐蚀等特性的聚氨酯清漆。该漆在湿热带气候下施工,以户内条件使用为宜。
该漆由蓖麻油醇酸树脂(组分1)和甲苯二异氰酸酯三羟甲基内烷加成物(组分2)组成。使用前按比例配制,该漆能够
自干和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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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标准
GB 1721 清漆、清油及稀释剂外观和透明度测定法
GB 1728 漆膜、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
GB 1729 漆膜颜色及外观测定法
GB 1731 漆膜柔韧性测定法
GB 1733 漆膜耐水性测定法
GB 3186 涂料产品的取样
GB 5208 涂料闪点测定法 快速平衡法及有关产品
GB 6751 色漆和清漆 挥发物和不挥发物的测定法
GB 1730 漆膜硬度的测定 摆杆阻尼试验
GB 6750 色漆和清漆 密度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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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产品应符合表1所列技术指标。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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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指 标 |
|
原漆外观和透明度 漆膜外观 固体含量,% 不小于 组分1 组分2 干燥时间,h 不大于 表干 实干 烘干(120℃) 柔韧性(120℃烘干1h),mm 硬度,s 不小于 自干 烘干(120℃1h) 耐水性(120℃烘干1h,浸水48h) 闪点,℃ 不低于 |
浅黄至棕色透明液体,无机械杂质 平整光滑
48 48
4 24 1 1 98 126 无变化 26 |
4 试验方法
4.1 试验条件
温度:23±2℃,相对湿度(50±5)%。
4.2 原漆外观和透明度
按GB 1721进行。
4.3 漆膜外观
按GB 1729进行。
4.4 固体含量
按GB 6751进行。
4.5 干燥时间
按GB 1728之甲法进行。
4.6 柔韧性
按GB 1731进行。
4.7 硬度
按GB 1730,以科尼格摆进行测试。
4.8 耐水性
按GB 1733之甲法进行。
4.9 闪点
按GB 5208进行。
5 验收规则
5.1 本标准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指标项目为例行检验项目。除涂料的闪点外,其余均为出厂检验项目。
5.2 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产品都符合标准的规定,产品应有合格证、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
5.3 接收部门有权按本标准的规定,对产品进行检验。如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标准技术指标规定时,供需双方共同按GB 3186重新取样进行复验,如仍不符合本标准技术指标规定时,产品即为不合格,接收部门有权退货。
5.4 产品按GB 3186进行取样,样品应分两份,一份密封贮存备查,另一份作检验用样品。
5.5 供需双方应对产品包装及数量进行检查核对,如发现包装有损漏,数量有出入等现象时,应即时通知有关部门。
5.6 供需双方在产品质量上发生争议时,由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执行仲裁检验。
6 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
6.1 产品应贮存于清洁、干燥、密封的容器中,容器附有标签,注明产品型号、名称、批号、重量、生产厂名称及生产日期。
6.2 产品在存放时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并应隔绝火源,远离热源,夏季温度过高时应设法降温。
6.3 产品在运输时,应防止雨、日光曝晒,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6.4 产品在符合6.2 条的贮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有效贮存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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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规定
该漆含有环己酮、二甲苯、乙酸丁酯等有机溶剂,属于一级易燃液体,并且具有一定的毒害性。施工场所应注意通风,
采取防火、防静电、安全、预防中毒等措施,遵守涂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
施工场地空气中有毒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和防爆防火安全参数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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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最高容 许浓度 mg/m |
最大爆 炸压力 kgf/c㎡ |
爆炸极限 (体积%) |
爆炸危险度 |
闪点 ℃ |
自燃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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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
下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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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苯 乙酸丁酯 环己酮 |
100— 300 50 |
7.8 7.7 —— |
1.1 1.2 1.3 |
7.0 7.5 9.4 |
5.4 5.3 4.2 |
25 25 43 |
525 370 430 |
附 录 A
施 工 参 考
(参考件)
A1 使用前两组分按生产厂的包装上或说明书规定的比例配合使用,用多少配多少,并在8h内用完。
A2 配漆及涂漆过程中禁忌与水、酸、碱、醇等接触。
A3 稀释剂可用X-10聚氨酯漆稀释剂或无水环己酮与无水二甲苯(1:1)配合使用,切勿用醇类溶剂作稀释剂。
A4 施工方法,喷涂、刷涂、浸涂均可。
A5 该漆常温自干,亦可烘干(120℃烘干1h)。
A6 施工工具必需保证干燥、清洁。
A7 该漆组分2必需妥善保管,容器密封严实,防止渗水漏气造成胶化变质。
A8 密度参考指标:组分1为0.9610g/mL,组分2为1.0020g/mL,组试验方法可按GB 6750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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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西北油漆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淑芝、陈宗光。
本标准参照采用苏联标准TY 6-10-1462-74《聚氨酯清漆》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