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概述
1.1
组成
该漆是由聚甲基苯基硅氧烷组成的二甲苯溶液。
1.2
特性
该漆系烘干漆,漆膜具有较好的耐热性和绝缘防潮性能。
1.3
用途
该漆是H级绝缘材料,主要用于浸渍玻璃丝包线及玻璃布。也可用作半导体管保护层。
2技术要求
产品应符合下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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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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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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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和透明度
粘度(涂-4粘度计),s
固体含量,%
不小于
干燥时间(200±2℃),h
不大于
耐热性(200±2℃,200h)
击穿强度,kV/mm
不小于
常态(25±5℃,相对湿度65±5%)
热态(200±2℃)
受潮(25±1℃,相对湿度95±3%下处理24h后)
体积电阻系数 Ω·cm
不小于
常态(25±5℃,相对湿度65%±5%)
热态(200±2℃)
受潮(25±1℃,相对湿度95%±3%下处理24h后)
热重量损失(250±2℃烘3h),% 不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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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黄色至黄色均匀液体,允许有乳白色光,无机械杂质
25~75
50
1.5
通过试验
70
35
45
1
x10
1
x10
1
x10
3
|
3 试验方法
3.1 外观及透明度
按GB 1721-79《清漆、清油及稀释剂外观和透明度测定法》进行。
3.2 粘度
按GB 1723-79《涂料粘度测定法》中乙法进行。
3.3 固体含量
按GB 1725-79(1985年确认)《涂料固体含量测定法》中甲法进行。
3.4干燥时间
按GB 1728-79《漆膜、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中甲法进行。
3.5 耐热性
按GB 1735-79《漆膜耐热性测定法》进行。
3.6 击穿强度
按HG 2-57-80(1985年确认)《绝缘漆漆膜击穿强度测定法》进行。
3.7 体积电阻系数
按HG 2-59-78(1985年确认)《绝缘漆漆膜表面电阻及体积电阻系数测定法》进行。
注:击穿强度和体积电阻系数试验时,漆膜应在200±2℃干燥12h后进行。
3.8 热重量损失
3.8.1 操作步骤
将测定固体含量的残渣,连同称量瓶一起放入恒温烘箱内,在180±2℃下保持30 min后,取出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25±5℃称量(若做完固体含量不过夜,立即测定热重量损失时,则不必在180±2℃下保持30min)。再将称量瓶放入恒温
箱在250±2℃下保持3h,取出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25±2℃称量(精确到1mg)。
3.8.2 结果的表示和计算
热重量损失X按下式计算:
X(%)=(G
-G
)/(G
–G
) x 100
式中:G
—称量瓶的重量,g;
G
—在180±2℃下保持30min后,称量瓶和试样的重量,g;
G
—在250±2℃下保持3h后,称量瓶和试样的重量,g。
试验结果取二次平行试验的平均值,二次平行试验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1%。
4验收规则
4.1 产品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并保证所有出厂产品都应符合本标准的技术指标,产品应有合格证,必要时另附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
4.2 接收部门有权按本标准的规定,对样品进行检验,如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标准技术指标规定时,供需双方共同按GB 3186-82《涂料产品的取样》重新取样进行复验,如仍不符合本标准技术指标规定时,产品即为不合格,接收部门有权退货。
4.3 产品按GB 3186-82进行取样,样品应分两份,一份密封贮存备查,另一份作检验用样品。
4.4 供需双方应对产品包装及数量进行检查核对,如发现包装有损漏,数量有出入等现象时,应即时通知有关部门。
4.5 供需双方在产品质量上发生争议时,由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执行仲裁检验。
5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
5.1 产品应贮存于清洁、干燥、密封的容器中,容器附有标签,注明产品型号、名称、批号、重量、生产厂名及生产日期。
5.2 产品在存放时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并应隔绝火源、远离热源、夏季温度过高时应设法降温。
5.3 产品的运输时,应防止雨淋、日光曝晒,并应符合运输部门有关规定。
5.4 产品在符合5.2、 5.3条的贮运条件下自生产之日算起有效贮存期为一年,超过贮存期,可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如果符合技术要求,仍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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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由涂料产品标准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复审起草单位:上海树脂厂。
本标准复审起草人:庄荫祖。